信件详情
来信
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0-09-08 09:46:19
信件编号:  20200908-00000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东方之花国际广场康佳利物业公司不退业主装修押金
来信内容:

 我于2019年7月30日在东方之花国际广场的康佳利物业公司缴纳了3000块钱的装修押金,物业公司告知我在登记入住六个月以后可退押金,我于2020年1月16日登记入住,按约定现已可以退押金。但物业公司现在以我移门为由不退押金,那么请问:1、我按购房合同圈定房屋范围装修有何不可?2、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取业主装修押金但不退还?3、此问题涉及东方之花国际广场2号楼120余户业主,这三十多万块钱物业公司不退还,那么用在何处?

回复
受理单位:  织金县纪委县监委 回复时间:  2020-09-21 08:44:2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物业公司不退回3000元装修押金”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6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现回复如下: 织金县东方之花国际广场物业管理由贵州康佳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负责,2号楼于2018年7月开始办理接房装修,装修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业主装修告知书》及《贵州康佳利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住户装修履约金3000.00元,约定在无违章装修的情况下,待装修完工入住6个月后将装修履约金退还。 因部分业主未按照协议约定,拆除消防防火门,并将入户门移至原消防防火门处安装,破坏了消防设施,所以物业公司将装修履约金暂扣,待业主恢复整改后再予退还。 感谢您的来信与关注!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东方之花国际广场康佳利物业公司不退业主装修押金】信件处理完毕.
【东方之花国际广场康佳利物业公司不退业主装修押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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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之花国际广场康佳利物业公司不退业主装修押金】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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