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市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文号:黔价费〔2013〕203号    单位:    日期:2013-08-27
发放标准
公办普通高中。贵阳市城区每生每学生650元,其他市(州)所在地和贵阳市郊区每生每学期500元,县、市(含乡镇高中)每生每学期380元。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类每生每学生10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900元,三类每生每学期800元。
发放对象
全日制高中学生
领取方式
银行代发
申请条件及流程

申请条件: 一、将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三、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四、残疾学生

工作流程: 一、常规程序

       二、特殊情况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为支持我省高中发展,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可以按相应类别现行标准的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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