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文号:黔教助发〔2017〕92号    单位:    日期:2017-05-08
发放标准
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和普通高中: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生/年
发放对象
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对象在本办法中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
领取方式
银行代发
申请条件及流程

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流程:

一,省内学校: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二,省外学校: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技工学校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提出申请。

一、为有效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挥资助效益,保障资金安全。

二、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财政、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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