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金县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文号:〔2007〕253号    单位:    日期:2007-12-29
申请条件及流程

申请条件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家庭成员须持有我县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2平方米(家庭成员属农业户口的配偶、子女纳入核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数); 
3、享受织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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