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2019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策文号:织扶领字〔2019〕61号    单位:织金县扶贫办    日期:2019-09-24

 

 

 

 

 

 

织扶领字201961                  签发人:徐开焱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2019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第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74号)《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织扶领字〔2019〕52号)要求,你们报来的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已收悉并审核。经研究,同意对涉及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批复严格照方案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批复内容及规模:批复的项目涉及资金5463.70万元、项目106个,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主管单位:织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四、建设期限:20197月—2019年12月

五、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一)直接补助贫困户模式

对于有实施意愿和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按照每户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标准可直接补助,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支两委与贫困户签订“契约式”发展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发展时限、运营报备、补齐规模等事项,确保项目滚动持续发展。

(二)合作社集中饲养或分散饲养

一是合作社集中饲养式。将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大户或种养殖能手)和村集体经济的,主要采取保底分红和入股分红两种方式。

1.保底分红方式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经营主体应提供担保不低于投入资金的资金量或固定资产进行抵押。

2.股份分红方式享受分红的比例必须占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70%以上,项目实施单位应全程委派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经营管理。

3.利益联结协议由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民生监督员、群众代表与经营主体协商落实。

4.对于入股保底分红的,原则上入股协议分红不低于3年;保底和股份分红协议期满后,若需合作继续签订协议实施,不再合作的,由经营主体退还入股本金给村集体,项目实施单位重新落实经营主体签订协议实施带动农户持续发展。

5.支持村集体经济必须是贫困村且贫困户参与投资收益分红,原则上根据本村实际召开会议决定,投资收益的50%作为本村贫困户分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效运营、惠及贫困户,且贫困户社员比例不得低于50%。

6.鼓励各地探索有效的利益联结方式,但都必须确保受益方的利益。

二是分散饲养式。将直补资金量化到贫困农户,在自愿前提下,自行组建合作社抱团发展,将扶持贫困农户分散饲养的牲畜由合作社商定后统一采购、防疫和销售,利益分红及股份占比由合作社、贫困农户自行商定,确保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

、相关要求

(一)涉及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组建项目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所批复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及地点不得擅自调项。若特殊原因需要调项的,在项目批复1个月之内按程序报批,超时一律不再调项。

(二)项目批复后及时完成备案,未完成备案的将进行通报,及时启动项目实施并做好过程监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实行公示制和乡级报帐制,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项目实施结束,必须制定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经验收报账的项目一律移交乡镇(街道)全权履行后续管护

种养殖项目建设标准及要求:养牛可选择饲养能繁母牛或育肥牛,按照获得补助的资金购齐牛的数量,每头重量达250斤以上,获得的补助如果是1头牛,必须是能繁母牛,如果是2头或2头以上,至少保证有1头或1头以上是能繁母牛,购买的能繁母牛无特殊原因(生病或不会怀孕除外),在脱贫攻坚3年之内作为持续滚动发展不得出售,只出售牛犊;饲养育肥牛出栏后,在1月内及时补齐存栏量,确保持续滚动发展。养猪可选择饲养能繁母猪或育肥猪,按照获得补助的资金购齐猪的数量,每头采购重量达50斤以上,获得的补助如果是1头猪,必须是能繁母猪,如果是2头或2头以上,至少保证有1头或1头以上是能繁母猪,购买的能繁母猪无特殊原因(生病或不会怀孕除外),在脱贫攻坚3年之内作为持续滚动发展不得出售,只出售仔猪;饲养育肥猪出栏后,在1月内及时补齐存栏量,确保持续滚动发展。涉及防疫及配套设施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受益方自行解决。蔬菜种植按照《中共织金县委办公室  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金县2019年夏秋蔬菜商品化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织委办明字〔2019〕55号文件执行。项目需完善相关检验检疫手续,对环境有影响的,需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完善环评手续。

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照相关行业部门标准执行其中:通组路硬化3.5米宽需碎石垫层0.08米,混泥土面层厚度0.15米,混泥土的标号不小于C25,每公里设置3个错车道,设置必要的涵洞,危险路段有安保措施;通组路硬化4.5米宽需碎石垫层0.08米,混泥土面层厚度0.15米,混泥土的标号不小于C25,每公里设置3个错车道,有边沟,设置必要的涵洞,危险路段有安保措施;人饮工程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需要县水务局认可

(六)在项目运作中,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凡超出补助标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整合部门涉农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低于补助标准的资金据实报帐,结余资金用于扩大项目规模。

(七)项目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扶贫项目考核的通知〉》(织扶领字2017〕51号)及相关要求立即启动并加快项目推进进度,按时报送进度和划拨资金,确保批复项目201912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报账结束,并按有关规定留质量保证金。

(八)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同时报县扶贫存档。

 

件:织金县2019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批复明细表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2日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712日印发

            3份(共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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