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扶领字〔2020〕29号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
金龙乡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8〕252号)要求,你们报来的项目已收悉,并于2020年4 月1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经研究,同意对你乡上报的项目进行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补助标准的要求,结合脱贫目标需要编制《项目申报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方案时务必确定扶持的贫困户数和人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量。
三、根据项目批复的立项表(见附件),于2020年4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对报送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下达实施方案的批复,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通知你乡启动实施。
五、乡镇要及时对已批复的项目进行备案。
附件:织金县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立项表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日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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