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分配的 通 知
政策文号:织扶领字〔2020〕24号    单位:织金县扶贫办    日期:2020-03-24

 

 

 

 

 

 

织扶领字202024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分配

    

 

各乡镇(街道):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20号)精神,为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现将2020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分配通知如下:

  一、级分配资金

  深度贫困县资金800万元。

二、级资金分配投向

  主要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小微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巩固脱贫成效的扶贫产业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分配资金重点用于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所选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提取,不在脱贫攻坚项目库的一律不给予立项和批复

(二)各涉及乡镇(街道)在收到资金分配通知后,要及时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用于发展产业和小微基础设施的项目,重点支持发展养牛、养猪、饲养家禽、马铃薯、精品蔬菜、通组路硬化连户路及庭院硬化、小水窖等项目。

(三)落实到村到户的项目一律采取“支部领办、村社合一”模式组织实施。

(四)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改革创新,将扶贫资金量化落实到户资金采取滚动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企业、能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量化入股资金原则上控制在2000—12000元/户,帮助其增加资产性收益。

(五)补助标准可按《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黔扶通2015118号)《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织金县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织扶领字201615号)及相关行业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执行。

(六)各乡镇(街道)务必在2020324日前将项目所需资料报送到县扶贫办进行审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其他乡镇(街道)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七)项目申报所需资料同意申报项目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驻村工作组组长签字的项目申报建议书、有具体实施模式和利益联接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立项评估表等。

(八)所分配资金根据脱贫需要在批复项目时可适当调整。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324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324日印发

                                            1份(共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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