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学前教育资助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文号:黔财教〔2018〕206号    单位: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日期:2018-12-03
发放标准
500-800元/人/年
发放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内就读的低保家庭儿童、福利机构监护儿童、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儿童。
领取方式
现金发放
申请条件及流程

学生申请,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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