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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3-08-09 |
信件编号: | 130809-000000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行政复议到底有没有时限? | ||
来信内容: | 我本人4月份在县法治办交了一份行政复议书,刚交的时候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到现在没有一点消息,不知是受理了还是没有受理,我去问了几次都说人不在。想请问一下到底你们办事有没有时限?如果有,请问是多长?受理或不受理请说一声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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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13-08-14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如果你反映的情况属实,你的申请应为已经受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时限一般为6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由于你反映的情况不清楚,你反应的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否提交了申请书,提交给谁,什么时候提交,无从查实。法制机构通过民生在线上您提供的电话也无法联系你本人。因此,请您及时与县政府法制办联系有关事宜。 联系人:田斌 联系电话:13984583700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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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3-08-14 09:39:26 【行政复议到底有没有时限?】回复成功(县政府办)
2013-08-13 11:20:52 【行政复议到底有没有时限?】转移到县政府办
2013-08-13 08:35:46 【行政复议到底有没有时限?】受理成功,受理到(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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