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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5-04-13 |
信件编号: | 150413-0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生活用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 | ||
来信内容: | 织金县西大街华西医院旁的石油液化气销售点存在以下几点极大安全的隐患:1、液化气长期占道摆放;2、液化气瓶没有专门的安全摆放点,都是人与瓶混杂在一个狭小的屋子里;3、液化气销售点所处的位置是人口密集度高的聚集居住区(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4、没有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建议:请安监,工商部门对改销售点下达整改通知书,石油液化气瓶不应随处摆放,仓库应该远离人口密集居住区。最好就是销售点能搬迁到人口稀疏的城郊门市经营,以免隐患长期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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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回复时间: | 2015-04-20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西大街华西医院附近液化气经营部存在安全隐患的事宜,我局已于2015年4月14日悉知详情。该经营门市部隶属织金县天翔燃气有限公司,我局已于2015年4月15日督促公司对该门市部停业整改,目前该门市部整改效果良好。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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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应急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15-04-13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同志: 您好! 你反映的关于“织金县西大街华西医院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的来信收悉。石油液化气属于城市燃气,该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是由城管部门审批发放,其日常安全监管也是由城管部门负责。相关问题请您到城管部门咨询。 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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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应急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15-04-13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同志: 您好! 你反映的关于“织金县西大街华西医院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的来信收悉。石油液化气属于城市燃气,该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是由城管部门审批发放,其日常安全监管也是由城管部门负责。相关问题请您到城管部门咨询。 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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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5-04-20 09:48:27 【生活用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回复成功(城市管理局)
2015-04-13 17:17:42 【生活用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转移到城市管理局
2015-04-13 17:05:22 【生活用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回复成功(安监局)
2015-04-13 16:54:03 【生活用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回复成功(安监局)
2015-04-13 10:50:19 【生活用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受理成功,受理到(安监局)
2015-04-13 10:50:18 【生活用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受理成功,受理到(安监局)
2015-04-13 09:49:54 【生活用品石油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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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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