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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县长信箱 来信时间:  2015-11-04
信件编号:  151104-000001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房屋开裂,山体塌陷
来信内容:
 尊敬的王县长您好,不知道您是否能收到我的这封求助信,我们是龙场镇双山村村民,几个月前我们也求助过有资质部门帮我们鉴定房子是否因贵平煤矿开采造成危房的,现在鉴定报告出来了,完全是因为煤矿开采造成我们的房屋开裂,水位下降,水田变旱地,土地不能种这都是小事,主要是房屋开裂严重,山体开裂严重,土地严重的有5-8厘米这么宽,房屋严重的从家里面可以看见外面,龙场镇府给我们解决的是按照鉴定报告上的解决,1-2级巩固维修3-4级搬迁,我们的意见是如果现在的情况和鉴定之前没有变化的话,我们同意按照鉴定结果办,但是现在情况大有变化我们要求整体搬迁,镇府不同意,王县长我们整个村底下全部都挖空了,维修以后我们能住吗?又能住多久?就像一个人你把他脚筋刁了他能站吗?能!问题是能站多久。现在只要一下雨全家老小都是提心吊胆的,有时候晚上睡到半夜都听到下面放炮的声音,实在害怕,全村老小上百人的生命安全请王县长重视,也请王县长为我们这些贫民百姓做主,为我们讨个说法,拿到鉴定报告以后我们也多次求助过当地政府但都是一拖再拖,龙场镇副镇长卢凤杰还说贵平煤矿的矿长袁传坤说的要钱没钱,要命一条,哪个要去找煤矿的话他就要打人,如果要追究他法律责任的话他随时恭候,就连我们副县长打电话他都不接,他这么嚣张难道就没有人能治理得了他吗?还有卢镇长说出这样的话让我们很是怀疑究竟是煤矿威胁镇府还有镇府威胁我们老百姓呢?因为他每次给我们处理事情的时候我们要求搬迁他都不同意也不问矿方意见,他全权包办,处处维护矿方说话,我们有他说矿方要打人的录音,愿王县长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为我们解决此事,给您的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代表全体村民给您说声谢谢!
回复
回复单位:  龙场镇 回复时间:  2015-11-1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关于我镇双山村沙坡组因贵平煤矿采矿诱发房屋开裂、山体塌陷等地质灾害的诉求信件现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镇矿群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我镇对该事件的处理过程作如下答复:
   自2015年4月月底,我镇在接到双山村沙坡组部分村民对于贵平煤矿因采煤诱发沙坡组房屋开裂、山体塌陷,要求集体进行搬迁的情况报告后,我镇立即组建以政法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组长,派出所、安监、国土、综治办、双山村村支两委负责人及贵平煤矿和谐矿区促进会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调查协调工作组,及时开展调查协调工作。经工作组现场认真勘察,部分村民房屋确实存在墙体和地表开裂现象,离村民居住点约1公里处的山体出现地表开裂。为了及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调查工作结束后,我镇工作组于2015年5月10日立即召集矿方及部分群众代表进行协调处理,严厉责令矿方及时对沙坡组群众反映的地灾情况进行答复,拿出具体处理措施,但矿方以沙坡组下方不属于采矿区,仅有一条通风巷道过境,在以后的开采过程中不会造成采空区为由,拒绝村民提出的集体搬迁要求。经努力协商,双方一致答应上报县地灾办,请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评定后15日之内进行答复。事后,我镇及时协调县地灾办对沙坡组地灾损害情况进行调查评定,调查评定工作结束后,地灾办相关工作人员提出双方按照《贵州省地灾灾害责任认定办法》(黔国土资发〔2007〕33号)进行治理责任认定处理意见。2015年5月25日,工作组再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并转达了地灾办处理意见,建议通过地质灾害鉴定处理双方争议,届时将按照鉴定报告开展理赔协调工作。但村民不同意鉴定,并于5月26日上午对贵平煤矿进行了堵矿。我镇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抵达现场进行处置,经协商,双方同意通过地质灾害成因鉴定处理双方争议。我镇于2015年5月30日向县地灾办递交了地质灾害成因鉴定申请,2015年6月2日,贵州省地勘院115地质队进场对龙场镇双山村沙坡组、大平乡新坪村孙家岩、岩脚组等5个村民组的房屋开裂、地表开裂、山体滑坡、水位下陷、田变土进行调查鉴定。鉴定结束后,鉴定方承诺在60个工作日之后出具鉴定报告。在此期间,大平乡部分群众因需及时解决煤矿诱发地灾赔偿的心情过于迫切,分别于6月24日,7月8日,7月11日发生了堵矿行为,我镇工作人员及时处置,耐心疏导,不耐其烦地向群众宣传讲解地灾责任认定的鉴定程序,详细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我县强化矿群矛盾纠纷调处及建立和谐矿山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控制了事态。在此过程中,我镇主要领导对贵平煤矿袁传坤矿长因不能充分理解群众要求及时处理的迫切心情而发生的言语过激行为进行了约谈,严厉批评了其不利于建立和谐矿群关系的言行,耐心从“强化换位思考,算好矿群和谐的经济账,以心换心,强化矿群沟通”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并责令矿方必须全力配合处置好一切因采矿诱发的矿群纠纷。
   2015年8月中旬,115地质队在召开了鉴定评审会后,于8月下旬向县地灾办告知鉴定工作完毕。但因贵平煤矿未能及时支付鉴定费用,经我镇多方协调,鉴定报告于2015年9月16日送达沙坡组村民手中。并将《贵州省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办法》第九条“ 被认定人对引发地质灾害责任有异议的,在收到告知书起的60日内,可向下发告知书的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对认定双方进行了告知。群众在接到鉴定报告后,双山村沙坡组、大平乡新平村孙家岩等组群众代表分别于9月28日,10月13日来镇反映:他们同意鉴定报告中的地灾成因结论,但不同意对Ⅰ、Ⅱ级房屋进行加固维修的鉴定建议,并以房屋以后的居住安全隐患为由要求对所有房屋进行集体搬迁。对此,我镇工作组分别于10月26日,11月3日上午10点,11月3日上午11点20分组织协商,经协商,矿方表示愿意按照鉴定结果全力配合协商处理,但群众提出,因鉴定时间过去较久,部分房屋受损情况相对鉴定之时有加剧情况发生,我镇工作组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再次于11月6日上午9点,11月6日下午2点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1、要求矿方代表及时向矿方上层进行汇报,首先从长远考虑,如能一次性完成搬迁工作更好;2、对于群众提出的房屋受损加剧情况,我镇将及时组建工作组,对房屋变化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并和地灾鉴定报告上的鉴定结果进行对比,若确实存在变化的,建议村民提出申请,请县地灾办进行评定,调整原鉴定报告上的鉴定等级及赔付结论;3、在此事件处置期间,群众必须按照合法程序合理反映诉求,不得发生非法堵矿行为;4、矿方、大平乡、龙场镇国土、安监部门要密切监测地灾变化情况,群众也要随时提高警惕,如发生危险情况,第一时间对群众进行撤离安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双方均表示同意以上处理意见。
   目前,我镇工作组将于2015年11月10日上午对沙坡组群众反映受损情况发生变化的农户进行认真现场调查。
   以上就是对您反映的沙坡组群众房屋开裂、地表塌陷事件的全部处理过程。在此我镇郑重承诺,我镇将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准绳,坚持尊重事实、维护正义、公平公正、依法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一切矿群纠纷的调处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15-11-10 15:49:04 【房屋开裂,山体塌陷】回复成功(龙场镇)
2015-11-05 08:09:52 【房屋开裂,山体塌陷】受理成功,受理到(龙场镇)
2015-11-04 22:41:06 【房屋开裂,山体塌陷】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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