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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咨询信箱 来信时间:  2017-11-06
信件编号:  171106-00000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精准扶贫
来信内容:
 尊敬各位领导,请问金龙乡精准扶贫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父母在家务农,无经济收入来源。本人肢体残疾在校大学生,其弟弟在黔南就读职校。
回复
回复单位:  金龙乡 回复时间:  2017-11-08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精准扶贫的贫困户的识别标准:1、“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评分低于63分;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968元;3、不属于“九不准”人员(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正式工作的,家庭拥有货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机动车之一的,在县城或集镇购置有商品房、商铺的,家庭人员有注册公司、拥有饭店、宾馆、工厂、农场等经济实体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子女有赡养能力或子女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正式工作,而将父母单独分户独居的,家庭供养学生中有高费择校的,现任村干部家庭[家庭确需纳入的须报经县扶贫部门核实认定],整户长期不在本辖区内生活(含外出务工)不能联系或经联系不回来参加核查识别的);4、村民民主评议会一致同意通过。金龙乡正在开展千名干部下村行动,将逐户进行精准扶贫政策的宣传。
   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你学习进步,全家幸福!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17-11-08 11:07:45 【精准扶贫】回复成功(金龙乡)
2017-11-07 10:16:32 【精准扶贫】受理成功,受理到(金龙乡)
2017-11-06 14:10:17 【精准扶贫】新信件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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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