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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咨询信箱 来信时间:  2017-11-08
信件编号:  171108-00000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精准扶贫
来信内容:
 尊敬各位领导:
   你好!
    我是金龙乡,父母在家务农,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本人肢体残疾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学费在织金教育局贷款就读,其弟弟在黔南就读职校。也看了你们回复精准扶贫的贫困户的识别标准:1、“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评分低于63分;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968元;3、不属于“九不准”人员(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正式工作的,家庭拥有货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机动车之一的,在县城或集镇购置有商品房、商铺的,家庭人员有注册公司、拥有饭店、宾馆、工厂、农场等经济实体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子女有赡养能力或子女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正式工作,而将父母单独分户独居的,家庭供养学生中有高费择校的,现任村干部家庭[家庭确需纳入的须报经县扶贫部门核实认定],整户长期不在本辖区内生活(含外出务工)不能联系或经联系不回来参加核查识别的);4、村民民主评议会一致同意通过。

1.农村住房一般不漏水,粮食够吃,二人劳动力,二人读书。
2.家庭收入无过多支配。
3.符合条件。
4.从来没过有什么村民民主评议会,村干部说话重要。
回复
回复单位:  金龙乡 回复时间:  2017-11-16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首先感谢你的监督,现对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你提出的村委会没有开民主评议会议,评选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人员,在省市县乡督查中,没有出现你所说的情况。信上提出的四点,不符合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学习顺利,合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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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龙乡纪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17-11-16 09:18:32 【精准扶贫】回复成功(金龙乡)
2017-11-13 11:15:46 【精准扶贫】受理成功,受理到(金龙乡)
2017-11-08 14:06:37 【精准扶贫】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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