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8-03-01 |
信件编号: | 180301-0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乱收费,不开具收费发票 |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月28日下午在织金五中前面权洪停车场停车,3月1日下午约5点驶出停车场,被收费25元。要求对方出示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被拒,说是老板规定的?交费25元后要求对方出具收费发票被告知2年多了都没有发票。同时收费人员表示可以到物价部门去告。 |
||
回复 | |||
回复单位: | 发展和改革局 | 回复时间: | 2018-03-09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根据您的投诉,我局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权洪停车场属于私营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且该停车场已进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停车场入口处公示,即8小时之内收费3元/小时,8小时以外24小时之内收费25元。您从2月28日下午开始在停车场停车,3月1日下午约5时驶出停车场,已超出8小时,该停车场收费按25元收取,并已向您提供收据。 发票问题由税务部门管理,请咨询税务部门。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
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8-03-09 16:20:01 【乱收费,不开具收费发票】回复成功(发展和改革局)
2018-03-06 09:45:54 【乱收费,不开具收费发票】受理成功,受理到(发展和改革局)
2018-03-01 17:29:27 【乱收费,不开具收费发票】新信件
|
||
来信者评价 | |||
来信者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