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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8-04-10 |
信件编号: | 180410-0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生态移民房分配系列问题 | ||
来信内容: | 织金县龙场镇阳光村营上古寨生态移民房分配问题: 1、什么条件的人户才能享受生态移民房? 2、你们政府所命名的空户是什么样的条件?什么叫空户?空户是无条件享受生态移民房吗? 3、古寨里的几个退休干部一个月领国家七、八千块钱的工资,居然在龙场街上有生态移民房,太荒唐了吧?以后不知道怎么处理啊?这个问题也许要拍照或者复印纸质资料才算铁证吧? 这些问题本与吾无关,但太对不住真正应该享受的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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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龙场镇 | 回复时间: | 2018-04-1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名朋友: 您好! 感谢你对龙场镇生态移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现就您提出的三个问题,我镇作出如下答复。 1、凡“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户均可搬迁,若是整村整组搬迁的,只要贫困率达50%以上,低于50户,70%以上的农户愿意搬迁,非贫困户也可搬迁。 2、“空户”是指当时织府办(2016)111号文件精神,营上拆迁保护性建设中,无房屋产权的命名为“空户”。“空户”不是无条件享受生态移民,是与其他整村搬迁农户一样,符合生态移民搬迁条件,取其自愿原则。 3、退休干部有生态移民房的,是因为其生活在营上古建筑保护性建设拆迁区,其房子被拆迁,而且阳光村营上是当时申报的整村整组搬迁,故其可享受生态移民安置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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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8-04-17 12:39:41 【生态移民房分配系列问题】回复成功(龙场镇)
2018-04-11 08:45:45 【生态移民房分配系列问题】受理成功,受理到(龙场镇)
2018-04-10 10:31:38 【生态移民房分配系列问题】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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