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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9-01-18 |
信件编号: | 190118-00000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复查申请书 | ||
来信内容: | 2017年1月,猫场镇镇政府联同荣强集团织金胜灵实业有限公司人员,就猫场镇东兴农贸市场项目用地进行以41.6元每平米的土地价格强制征收猫场镇水池边耕地。其中我家菜地就在此次的征收范围内。土地系我母亲陈绍芬、大姐鲁晓林、二姐鲁晓明共同所有。在东兴农贸市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猫场镇镇政府负责征收的领导对于不同意征收的农户的耕地,先采用挖掘机破坏农户耕地,使农户不能正常耕种。然后以假意协商的方式(拖字诀)欺骗农户,造成东兴农贸市场在未取得我家人中任何一人同意下,未取得多家农户的用地协议的情况下,强行的占用了我们的耕地,并违法修建了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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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猫场镇 | 回复时间: | 2019-02-0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未取得多家农户用地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占用农户耕地”的问题,猫场镇东兴农贸市场项目是猫场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已在织金县发改局、规划局和环保局等单位进行了备案,项目开发商为贵州织金胜灵实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中,猫场镇政府作为甲方负责为开发商(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按照征地协议的内容为乙方完成规划范围内土地征用及附属物的搬迁等工作,征地标准为国家规定的41.6元/平方米。该项目涉及被征土地农户88户,其中86户已签订土地征用协议,只有2户农户不同意征用,同意土地征用的农户占97.7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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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9-02-02 15:15:35 【复查申请书】信件处理完毕.
2019-02-02 15:15:35 【复查申请书】审核通过一条由猫场镇添加的回复
2019-02-02 09:32:36 【复查申请书】【猫场镇重新修改了回复】
2019-01-21 09:02:13 【复查申请书】受理成功,受理到(猫场镇)
2019-01-18 15:12:59 【复查申请书】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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