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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咨询信箱 来信时间:  2019-05-10
信件编号:  20190510-00000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三胎的处分包括哪些
来信内容:
 根据现行计生条例,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三胎要依法处分并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那这个处分具体包括哪些方式
回复
回复单位:  县卫健局 回复时间:  2019-05-1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你好!
根据2018年3月30日修订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以上回答如你仍不清楚,可以直接打0857-7626193电话咨询,我们定能给你耐心答复。
希望我们的回复能让您满意!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19-05-14 14:14:07 【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三胎的处分包括哪些】信件处理完毕.
2019-05-14 14:14:07 【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三胎的处分包括哪些】【县卫健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19-05-13 09:00:53 【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三胎的处分包括哪些】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受理到【县卫健局】处理。
2019-05-10 20:03:49 【国家工作人员超生三胎的处分包括哪些】新信件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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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