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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9-07-09 |
信件编号: | 20190709-00000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高层商品房在2楼开设餐馆,消防安全如何保障? | ||
来信内容: | 三禾源广场B栋2楼(整层)开设餐馆,这楼是一共32层,属于商品房,在2楼整层开设餐馆,开设餐馆火灾隐患非常严重,这一旦发生火灾,整栋楼都遭殃,而且还是在2楼!整层都是!住着都是提心吊胆的!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制止,给老百姓一个平安、稳定的居住环境,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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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应急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19-07-18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你反映的“三禾源广场B栋2楼开设餐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事,我单位已收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现回复如下: 一、三禾源广场B栋2楼整层开设餐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三禾源广场B栋2楼开设餐馆改变楼房使用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四、宾馆、饭店属于商务范畴,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织金县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织金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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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9-07-18 14:39:07 【高层商品房在2楼开设餐馆,消防安全如何保障?】信件处理完毕.
2019-07-18 14:39:07 【高层商品房在2楼开设餐馆,消防安全如何保障?】【应急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19-07-11 16:29:51 【高层商品房在2楼开设餐馆,消防安全如何保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移到【应急局】处理,并删除原受理部门。
2019-07-10 08:58:36 【高层商品房在2楼开设餐馆,消防安全如何保障?】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受理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2019-07-09 17:29:12 【高层商品房在2楼开设餐馆,消防安全如何保障?】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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