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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19-11-11
信件编号:  20191111-00000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普翁高速收费站收费人员乱收费
来信内容:
 2019年11月11日晚19:30-19:40左右,我从马场高速收费站出发至普翁高速收费站出站,在出站口交费时,收费人员(一名男子)未将我的收费金额输出在高速收费站显示屏上面,我给予收费人员一张50元的人民币,收费人员收我10元钱,退我40元人民币,并且没有给我票据,我当时不清楚从马场站到普翁站的收费标准,便没有给予理会,待我从普翁收费站出发驾车到马场收费站时,高速交费却只是9元钱,此时我才发现普翁站到马场站这两站之间高速过路费只是9元人民币,而普翁高速收费站的该名男性收费人员却收我10元钱。望相关部门及时肃清此等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并能退还本人多交的1元人民币。虽只是1元钱,但此等不良行为却危害巨大,高速收费站通行车辆甚多,如若放任此等卑劣之人来进行收费,不知会损害多少人的公平和利益!望有关部门看到该信息后能严肃处理此问题!在此先谢谢了!
回复
回复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9-11-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
关于您在织金县民生在线网站留言反映“普翁高速收费站收费人员乱收费”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1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联系反映人,对普翁收费站进行调查。情况如下,现予回复:
1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普翁收费站调取普翁收费站的系统记录,系统显示于2019年11月11日19点32分48秒反映人从高速下来在普翁收费站下站,交纳了9元钱的过路费。执法人员调取普翁高速收费站的监控,监控显示,反映人从高速下站时当事人是将50元1张的纸币和交费卡一起给收费员,收费员退给当事人2张20元的纸币和1个1元的硬币给反映人,反映人当时只接2张20元的纸币,那个1元的硬币落在地上,但当事人未发现。收费员正在打印发票,发票打出来后反映人已经开车走远了。
最后,感谢您的来信和关注!若对以上回复还有疑问,欢迎到我局进行咨询或来电咨询(12358)。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19-11-21 10:51:12 【普翁高速收费站收费人员乱收费】信件处理完毕.
2019-11-21 10:51:12 【普翁高速收费站收费人员乱收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19-11-12 08:42:55 【普翁高速收费站收费人员乱收费】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受理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2019-11-11 20:47:45 【普翁高速收费站收费人员乱收费】新信件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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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