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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9-12-11 |
信件编号: | 20191211-0000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房子 | ||
来信内容: | 织金县。少普乡。迎丰村。以撒组。刘德华房屋快要倒塌经多次向政府反应没有得到相关帮助。政府还说他们政府现在没钱不管我的。无赖之下才打听到原来我们织金还有这样一个好的平台。在这里求你们帮帮我。要不然我一个老百姓真的不知道该找谁。现在腰疼又只能天天在家睡起。在这里感谢你们希望你们能帮帮无能为力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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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少普镇 | 回复时间: | 2019-12-14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作如下答复: 刘德华,男,1991年3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522425199103168732,家庭人口4人,现居住在织金县少普镇迎丰村以撒组,为迎丰村非贫困户。 该户有房屋2栋,一栋为石结构瓦房,面积为30平方米,左边墙体出现垮塌现象;一栋为石结构平房,面积约为20平方米,为安全住房。该户居住我镇肥田煤矿21采区周边,肥田煤矿因采矿引起地灾造成房屋受损,2012年经肥田煤矿对该户房屋进行鉴定后,赔偿该户补偿费20000余元。 该户2018年因石结构瓦房左面墙体出现垮塌向村委反映,经村委实地调查,因该户居住的安全住房面积不足向政府申报危房改造政策,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后定为一般户一级,补助5000元,配套实施三改,补助9000元。经迎丰村委和联系领导刘玉霞多次动员刘德华实施危改,该户嫌危改补助资金少,自己的资金要用于发展养殖拒绝实施危改, 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自愿放弃危房改造项目承诺书。 刘德华户2016年在我镇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因该户于2015年5月5日购买东风牌商务车,车牌号为贵JDL367,且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标准,未纳入贫困系统,并于2016年11月23日注册了“织金县少普镇鑫华养殖场”至2019年3月时养殖生猪83头(能繁母猪及大猪)。因该户属于迎丰村养殖大户,2017年至2018年动态调整中不符合条件,未将该户纳入贫困系统。 因该户房屋房开裂,经与刘德华本人协商,将及时为该户协商处理!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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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9-12-14 15:12:37 【房子】信件处理完毕.
2019-12-14 15:12:37 【房子】【少普镇】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19-12-11 14:54:05 【房子】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受理到【少普镇】处理。
2019-12-11 14:42:49 【房子】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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