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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03-02 |
信件编号: | 20200302-00000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金玉龙城物业管理公司 | ||
来信内容: | 1.金玉龙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存在强行和暴力手段,收取物业费,既不服务,也不履行物业指责,商场多处漏水,不管不问。2.本人是小区业主,私家车,按照3元一小时收费,恐吓业主不交不让出小区。3.堵门,随意断水断电。4请有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还小区业主一个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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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20-03-0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到金玉龙城小区进行核实调查,通过实地察看小区及公共设施设备房,查看物业公司收费票据,走访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1.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交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80%是通过微信转账缴纳,部分是主动到物业服务办公室缴纳,对个别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走法律程序依法收取。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井然有序,保安保洁服务正常,水、电等设施设备正常维护使用。2.停车收费,是严格按照毕发改收费(2019)58号“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印发《毕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业主停车按120元/月收取,外来车辆按2元/小时收取。3.小区水、电正常。调查核实相关资料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查看。 若有物业公司堵门现象,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第一时间报110,若有物业公司无故随意断水断电,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第一时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股投诉(电话:7621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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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03-09 11:12:04 【 金玉龙城物业管理公司】信件处理完毕.
2020-03-09 11:12:04 【 金玉龙城物业管理公司】【县住建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3-03 08:53:32 【 金玉龙城物业管理公司】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住建局】处理。
2020-03-02 17:30:33 【 金玉龙城物业管理公司】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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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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