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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03-16 |
信件编号: | 20200316-0000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贫困户移民搬迁 | ||
来信内容: | 我家房子属于连体房,父母离婚时候由法院判决父母双方一人要一半,二楼现在属于母亲,一楼属于父亲,像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考虑连体房,从而导致拆迁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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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乡村振兴局 | 回复时间: | 2020-03-23 |
回复内容: | 连体房是由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和实地勘测进行认定,因此判定你户是否符合连体房认定标准请到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咨询认定,并由所在乡镇街道采集上报相关印证资料。感谢你的来信来访,欢迎电话垂询:0857-7635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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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03-23 11:10:54 【贫困户移民搬迁】信件处理完毕.
2020-03-23 11:10:54 【贫困户移民搬迁】【县扶贫和移民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3-17 08:51:03 【贫困户移民搬迁】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移民局】处理。
2020-03-16 17:30:41 【贫困户移民搬迁】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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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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