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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05-14 |
信件编号: | 20200514-00000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 | ||
来信内容: |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法院路口正对面的巷子)每天从下午5至6点开始就一直不停有人在里面大声的唱歌,大声的吵闹,一直到晚上12点过,甚至有很一些时候到凌晨2、3点,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不知好久了。由于该酒吧没有什么隔音措施,噪音的音量没有过滤过就传输出来。酒吧里欢快的人们快乐了,附近的居民就不好受了,让人得不到正常的休息,无法入睡。孩子每天要上学,大人每天要上班,老人得不了休息。可愁坏了附近的居民,几月前有居民实在受不了,打电话投诉了,但没有什么反应,依然没有消停过。请行管部门履行职责,帮助落实,让附近居民正常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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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0-05-2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的向阳路“花酒坊”酒吧问题,请向文广局反映,我局将按照职责权限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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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 | 回复时间: | 2020-05-2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方式招揽顾客”及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先行登记保存,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理解!祝您阖家幸福!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 2020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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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文广局 | 回复时间: | 2020-05-2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提供的向阳路花酒坊酒吧噪音污染一事,我局已深入调查,未在我局办理相关《娱乐经营许可证》,我局将协助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处理。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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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05-27 17:22:18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信件处理完毕.
2020-05-27 17:22:18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综合行政执法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5-26 10:57:32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由【县文广局,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转移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未删除原处理部门
2020-05-26 10:57:12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重新办理
2020-05-26 09:42:50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信件处理完毕.
2020-05-26 09:42:50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5-25 17:02:35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由【县文广局】转移到【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处理,未删除原处理部门
2020-05-25 17:02:12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重新办理
2020-05-21 15:48:23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信件处理完毕.
2020-05-21 15:48:23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县文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5-18 09:41:52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文广局】处理。
2020-05-14 17:11:16 【向阳路“花酒坊”酒吧,有人高兴有人愁】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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