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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书记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05-15 |
信件编号: | 20200515-0000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禁止西二街烤鱼店在户外烤鱼 | ||
来信内容: | 近几天,西二街“杨十八留一手烤鱼”店不遵守相关规定,将烤具搬出在门店外烤鱼,散发出的油烟和鱼肉烤焦味呛鼻难闻,对我们居住在附近的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安排相关部门过问一下,禁止西二街烤鱼店在户外烤鱼的行为,我们大家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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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0-05-2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西二街西二街“杨十八留一手烤鱼”店不遵守相关规定、占道经营的问题,我局已安排相关中队进行整改落实,我单位将加大管控力度,若有反弹请联系7622777。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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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05-21 11:11:07 【禁止西二街烤鱼店在户外烤鱼】信件处理完毕.
2020-05-21 11:11:07 【禁止西二街烤鱼店在户外烤鱼】【综合行政执法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5-18 09:43:35 【禁止西二街烤鱼店在户外烤鱼】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2020-05-15 15:56:34 【禁止西二街烤鱼店在户外烤鱼】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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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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