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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07-21 |
信件编号: | 20200721-000008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咨询过度费和房产证问题, | ||
来信内容: | 请问过度费2019年的2020年的到底什么时候支付?难道又要等到今年年底???每年都这样???政府部门管不管? 中央馨城已经全部住满,房产证什么时候安排办理?都拖好几年了。望相关工作人员作详细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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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顺达公司 | 回复时间: | 2020-07-27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你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2019年过渡费政府正在调剂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发放。2020年过渡费现正在结算办理中。 二、政府已成立金南路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小组,处理金南路各房开企业问题,城投集团已在对接房开企业及相关部门,完成相关手续后统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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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县自然资源局 | 回复时间: | 2020-07-24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中央馨城已经全部住满,房产证什么时候安排办理?都拖好几年了,望相关工作人员作详细答复”的相关事宜,我局已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一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应根据不同登记事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当前,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并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和符合办证的申请材料。 据了解,中央馨城房屋产权部分属于和房开商企业的商品房买卖取得,部分属于与顺达公司拆迁安置取得。根据信访人来信提及的“过度(渡)费”,其房屋产权应属拆迁安置取得。按照《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件清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676号)文件要求,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拆迁、征收产权调换登记),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4.拆迁兑换协议或征收补偿协议或搬迁协议;5.缴税及申请税收优惠的证明材料:提交被征收人婚姻状况相关资料(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裁判文书、户口簿)、征收补偿提交补差发票或收据、维修基金收据、原房注销表(原房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交);6.完税凭证。 综上,建议由顺达公司、房开企业和安置住户共同协商,按上述清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登记。我局始终坚持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只要申请人提交符合办理产权登记事项的申请材料,我局将依法予以受理,并通过优化登记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登记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联系电话:0857—7621024 13984593549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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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07-27 09:52:17 【咨询过度费和房产证问题,】信件处理完毕.
2020-07-27 09:52:17 【咨询过度费和房产证问题,】【顺达公司】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7-24 17:45:50 【咨询过度费和房产证问题,】【县自然资源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7-22 08:37:24 【咨询过度费和房产证问题,】由【顺达公司】转移到【县自然资源局】处理,未删除原处理部门
2020-07-22 08:37:00 【咨询过度费和房产证问题,】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顺达公司】处理。
2020-07-21 18:56:35 【咨询过度费和房产证问题,】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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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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