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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09-12 |
信件编号: | 20200912-0000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米铺酒馆扰民 | ||
来信内容: | 位于织金县粮食局门口圆阳台二楼开了一家米铺酒馆。这里属于居民区开设了一家酒馆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每晚八点钟起噪音不断,唱歌的,打鼓的,伴随重低音音乐,吵得让居民区的居民无法安睡。忙禄了一天的工作和学习,晚上还饱受燥音的吵闹。老人,小孩无法安睡。也投诉给环保局,环保局工作人员说不归环保局管理。然后又投诉文体旅游局,局领导说不归他们管。请问谁能管,谁可以管。请还居民区一个安静的环境,请给读书的孩子一个安静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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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 | 回复时间: | 2020-09-14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针对您反映的粮食局门口圆阳台二楼米铺酒馆噪音扰民的问题,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依法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行使行政处罚权”。该噪声为社会生活噪声,如若需要,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理解!祝您阖家幸福! 2020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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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09-14 09:27:12 【米铺酒馆扰民】信件处理完毕.
2020-09-14 09:27:12 【米铺酒馆扰民】【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9-14 09:16:47 【米铺酒馆扰民】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处理。
2020-09-12 22:07:04 【米铺酒馆扰民】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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