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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10-31 |
信件编号: | 20201031-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织金碧桂园物业加行锁车、收费, | ||
来信内容: | 2020年10月30日晚,于织金碧桂园旁就餐,就餐后发现车辆被锁,织金碧桂园物业告知占道,本人车辆未挡他人车辆(手机保有图片),未占主干道,其它车辆都可正常通行且车辆上有移动联系电话,织金碧桂园物业加行收取50元开锁费。有手机微信支付凭证及发票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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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0-11-09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织金碧桂园物业锁车收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织金碧桂园物业管理由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织金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负责,您于2020年10月30日将车辆停放在碧桂园商业区域(物业公司目前尚未对商业区域收取停车费),停放位置未在划定的区域,物业公司将您停放的车辆上锁,在您要求开锁时加收50元开锁费。 通过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退还了收取的开锁费,并提示您以后在该区域停车应该停放在制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同时,我局执法人员也对物业公司进行价格法规宣传教育,要求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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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11-09 09:04:35 【织金碧桂园物业加行锁车、收费,】信件处理完毕.
2020-11-09 09:04:35 【织金碧桂园物业加行锁车、收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11-02 09:09:57 【织金碧桂园物业加行锁车、收费,】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2020-10-31 12:49:12 【织金碧桂园物业加行锁车、收费,】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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