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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0-11-02
信件编号:  20201102-0000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
来信内容:
 尊敬的警官;
    你好!
2020年11月1号我们的车辆从织金县马场镇布底村往织金县猫场镇方向走,行到新桥寨子里的时候由于前方拥堵于是停了下来,被一辆奥迪牌汽车(贵AQ9H77)蹭了一下,双互相都照相留证据并报交警,交警受理后告知2020年11月2号到织金交警大队普翁中队处理,但是处理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居然判我方的全责,逆行,可是从布底村与新桥交汇的路口并没有什么禁止通行标志,哪里来的逆行,是不是我没有送钱的原因还是什么,
回复
回复单位:  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0-11-0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述情况,经过核实,该路段属小循环路段,两边都有禁止左转路标。至于您所述送钱等问题,请您相信执法民警,若无证据,不要随意诬陷。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0-11-06 09:07:38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信件处理完毕.
2020-11-06 09:07:38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公安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11-02 15:29:37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公安局】处理。
2020-11-02 15:17:22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新信件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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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