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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县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12-06 |
信件编号: | 20201206-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短距离1-2公里共享出行体系建设 |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共享电单车出行公司,目前已在全国100多个县城落地项目 我们拟计划投资900万,在本城市搭建共享1-2公里短距离交通出行体系,投放共享电单车,对城市有几个价值 1)方便老百姓出行 2)协助县政府搭建完善1-2公里交通体系 3)节能减排 4)创造就业 5)打造智慧城市 这个事情需要和哪个部门联系?能否提供下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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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0-12-09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情况严重,对市容市貌造成恶劣影响,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县委、县政府已明确不再实施此类项目。 最后,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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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12-09 10:37:16 【短距离1-2公里共享出行体系建设】信件处理完毕.
2020-12-09 10:37:16 【短距离1-2公里共享出行体系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12-07 16:40:36 【短距离1-2公里共享出行体系建设】由【县交通局】转移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并删除原受理部门。
2020-12-07 08:56:35 【短距离1-2公里共享出行体系建设】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交通局】处理。
2020-12-06 14:49:29 【短距离1-2公里共享出行体系建设】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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