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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12-26 |
信件编号: | 20201226-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扶贫搬迁 | ||
来信内容: | 扶贫搬迁之前是否要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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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乡村振兴局 | 回复时间: | 2020-12-28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根据您来信诉求回复如下: 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宣传提纲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需缴纳自筹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2000元,同步搬迁非贫困人口人均10000元进行收取。我县2016年8个集镇(中心村)安置点群众自筹资金由安置点所在乡镇自行组织收取,2017年、2018年县城安置点自筹资金目前暂未收取。最后,谢谢您对扶贫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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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12-28 10:11:46 【扶贫搬迁】信件处理完毕.
2020-12-28 10:11:46 【扶贫搬迁】【县扶贫和移民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12-28 08:41:03 【扶贫搬迁】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扶贫和移民局】处理。
2020-12-26 16:10:45 【扶贫搬迁】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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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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