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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书记信箱 来信时间:  2021-05-12
信件编号:  20210512-00000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关于异地公积金使用咨询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户籍是织金猫场镇的,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上班,请问在织金买房可以使用镇雄的公积金吗?谢谢
回复
回复单位:  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5-1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暂停受理异地贷款业务。暂停原政策中“属毕节市户籍并在毕节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毕节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规定。”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感谢您的来信。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1-05-14 11:06:35 【关于异地公积金使用咨询】信件处理完毕.
2021-05-14 11:06:35 【关于异地公积金使用咨询】【公积金中心】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5-13 18:20:50 【关于异地公积金使用咨询】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公积金中心】处理。
2021-05-12 21:01:12 【关于异地公积金使用咨询】新信件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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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