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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1-05-26 |
信件编号: | 20210526-0000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树木倒下,砸坏房屋,砸伤人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们,再次麻烦你们了,还是前几天反映的事情树木倒下砸坏房屋,交通局已经回复了这两棵大树不属于他们的。社区、街道办、应急局、交通局、林业局都找过了。民声在线也反映了,信访局也反映了,作为一个老百姓实在跑不了了。本来只是想有一个部门出面处理此事,半个月过去了事情一拖再拖。换句话说如果是当天我一家六口人被倒下的砖石、瓦片掩埋房屋内,估计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在追责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林业局负责林业的监督管理,这两棵树木从未进行过养护管理,找不到树木所有人,那监督管理部门林业局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出面处理?半个月过去了林业局除了第一天来照相。仅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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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林业局 | 回复时间: | 2021-06-03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你好!你的来信已收到,因来信内容没有注明准确的地点,经与双堰街道办事处对接,去殡仪馆接近桂花林场的位置有树木倒下的现象,5月27日双堰街道安监站已经找人去清理了,不知与你所说的是不是同一件事,若有什么问题,请到林业局咨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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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1-06-03 17:15:10 【树木倒下,砸坏房屋,砸伤人】信件处理完毕.
2021-06-03 17:15:10 【树木倒下,砸坏房屋,砸伤人】【县林业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5-27 09:46:35 【树木倒下,砸坏房屋,砸伤人】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林业局】处理。
2021-05-26 17:22:29 【树木倒下,砸坏房屋,砸伤人】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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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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