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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建议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1-07-25 |
信件编号: | 20210725-00000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水乡织金阁旁边唱山歌的太吵人 | ||
来信内容: | 水乡织金阁旁边,以前有人每晚在那里唱卡拉OK,有人反映,被请走了,这次来了唱山歌的,却无人管。每晚都有几个人拿着话筒起劲唱山歌,声音特大,周围居民苦不堪言,唱山歌吵着别人也不自觉。请相关单位把这种缺乏公德的人请走,还我们一个清净的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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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 | 回复时间: | 2021-07-2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依法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行使行政处罚权”。该情况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综上,此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建议您直接联系上述两个部门进行反映。同时,我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主管部门,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理解!祝您阖家幸福!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 2021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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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1-07-26 09:49:45 【水乡织金阁旁边唱山歌的太吵人】信件处理完毕.
2021-07-26 09:49:45 【水乡织金阁旁边唱山歌的太吵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7-26 08:58:38 【水乡织金阁旁边唱山歌的太吵人】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处理。
2021-07-25 22:16:14 【水乡织金阁旁边唱山歌的太吵人】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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