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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1-07-29
信件编号:  20210729-00000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关于请求拆除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用设备平台修建的违规建筑物
来信内容:
 2020年12月1日发现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装修期间占用设备平台改成自己的套内面积,我多次到物业反映,物业对503偷占面积行为给与默认。2021年6月9日我向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电话举报503占用设备平台的情况,至今没人过问,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设备平台的行为不仅侵害我们其他业主的权益,变更了规划设计属于违章搭建,还置其他业主生命安全于不顾,设备平台的承重能力有限,503业主将设备平台圈进卧室套内面积,还安装了铝合金窗框,后果直接不堪设想!!物业对503户的偷占行为给与默认,是不是也默认那我们其他业主可以私自乱搭乱建?若占用设备平台头占面积的行为不属于违章建筑请相关部门及时回复。
回复
回复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21-08-09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来信收悉:
关于您反映“2020年12月1日发现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装修期间占用设备平台改成自己的套内面积,我多次到物业反映,物业对503偷占面积行为给与默认。2021年6月9日我向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电话举报503占用设备平台的情况,至今没人过问,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设备平台的行为不仅侵害我们其他业主的权益,变更了规划设计属于违章搭建,还置其他业主生命安全于不顾,设备平台的承重能力有限,503业主将设备平台圈进卧室套内面积,还安装了铝合金窗框,后果直接不堪设想!!物业对503户的偷占行为给与默认,是不是也默认那我们其他业主可以私自乱搭乱建?若占用设备平台头占面积的行为不属于违章建筑请相关部门及时回复”的相关事宜,我局已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及五十二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等之规定,该事项由该小区物管及县住建局物业管理办负责处理。2.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装修期间的有关行为是否属于乱搭乱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认定。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857—7621024  13984593549
回复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1-08-0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装修期间占用设备平台改成自己的套内面积问题收悉。经我局进行认真梳理,该业主装饰装修行为:
       1.《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应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住建局)解决,我局将积极配合住建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解决。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1-08-09 11:46:21 【关于请求拆除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用设备平台修建的违规建筑物】信件处理完毕.
2021-08-09 11:46:21 【关于请求拆除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用设备平台修建的违规建筑物】【县自然资源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8-07 10:53:17 【关于请求拆除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用设备平台修建的违规建筑物】【综合行政执法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7-30 09:30:24 【关于请求拆除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用设备平台修建的违规建筑物】由【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转移到【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并删除原受理部门。
2021-07-30 08:51:34 【关于请求拆除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用设备平台修建的违规建筑物】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2021-07-29 16:18:17 【关于请求拆除万都铭城3栋503业主私占用设备平台修建的违规建筑物】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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