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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1-08-03
信件编号:  20210803-00001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医患问题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叫卢凤含,我父亲卢启亮,身份证号是522425194906143210,今年72岁,家住贵州省织金县金龙乡关心村寨果组。在7月22日下午1点,村领导用车载我父亲和本寨的3人(刘先友之妻韩达芬、刘先文之妻杨芳秀、卢林鹏母亲杨芳群)接种新冠疫苗,在那里排队的人多,村领导就指他们不需要排队的途径,医生不需检查直接签下知情书按手印就注射新冠疫苗。
   后父亲出现不适,后金龙乡卫生院用他们单位车送到县医院就不管了,说等医治好出院通过鉴定如果是新冠疫苗引起的该医院负责就负责,我的疑问不是疫苗问题而是在打疫苗之前为什么不给我父亲检查,为什么不进行一个疫苗接种前的判断,我什么不告知他的子女了解情况。作为金龙卫生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找了卫生院几次都说医好后再鉴定疫苗问题,我想说疫苗没有问题,国家政策很好,只是他们为什么不检查,为什么不给我和家人一个交待。恳请领导出面查实解决此事。
   我是一个子女因学、妻子因病而致贫的低保户,经不起折腾,我肩上的担子很重,请求领导帮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并对产生后果负责,我将不胜感激。
    

    
   
        
回复
回复单位:  金龙乡 回复时间:  2021-08-1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您父亲卢启亮2021年7月22日到金龙乡卫生院进行接种新冠疫苗,后身体出现不适,您认为是金龙乡卫生院在疫苗接种前未给您父亲卢启亮检查、未进行疫苗接种前的判断、未告知子女了解情况再进行接种导致等问题,要求金龙乡卫生院对此事件负责。收到来信,我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向您作如下回复。
经调查,2021年7月22日,您父亲卢启亮到金龙乡卫生院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前,金龙乡卫生院认真履行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原则,并与您父亲卢启亮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进行接种,接种后且留观30分钟后未发现异常,才让您父亲卢启亮离院回家,金龙乡卫生疫苗接种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1-08-13 09:51:02 【医患问题】信件处理完毕.
2021-08-13 09:51:02 【医患问题】【金龙乡】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8-04 09:07:43 【医患问题】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金龙乡】处理。
2021-08-03 18:55:36 【医患问题】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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