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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建议信箱 来信时间:  2021-09-05
信件编号:  20210905-0000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请金园世纪城公示5号楼一单元以下信息,并请住建局物管股督促信息公开!
来信内容:
     业主入住小区才4年电梯就频繁的坏,近期进行了维修,并说明了是由于电梯老化所致,维修费用2万5千多,房子产权70年,照这么下去用不了30年维修基金就用完。
   1.有业主说开发商采购的是二手电梯,请公示两个电梯的生产时间、采购时间、安装时间、验收时间的相关凭证。
   2.请公示此次维修的发票和采购相关物资的发票,而不是出个报价单由物业和社区签字就行。
   3.电梯保修期是哪年到哪年?是否在保修期内?电梯采购合同明示。
   4.请提供真实的凭证、发票和对应电梯的依据。
回复
回复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1-09-1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来信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金园世纪城5号楼电梯品牌为苏州帝奥电梯,根据房开及物管提供的电梯资料显示,5号楼2台电梯编号分别为D2016-2418-1、D2015-2154,编号为D2016-2418-1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11日,安装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D2015-2154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安装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2台电梯均于2017年6月9日通过毕节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进行监督检验,并于2017年7月17日出具有机房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TT-201706-FBJ-0011、JTT-201706-FBJ-0011),检验结论均为:“合格”。
2.经询问电梯维保公司,此次维修费用先公示出相关费用,待业主无异议后再发货,相关发票要产品到后发票才能开具,待所有业主同意维修方案后,电梯配件到后,我局将督促物管及维保公司将相关配件发票进行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梯保修期一般(特别规定除外)是自第一次监督检验后1年或者自电梯开始安装之日起一年半内。
4.我局将督促维保单位、物管、房开及时将电梯相关票据予以公示。
最后,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1-09-10 15:03:40 【请金园世纪城公示5号楼一单元以下信息,并请住建局物管股督促信息公开!】信件处理完毕.
2021-09-10 15:03:40 【请金园世纪城公示5号楼一单元以下信息,并请住建局物管股督促信息公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9-06 09:22:07 【请金园世纪城公示5号楼一单元以下信息,并请住建局物管股督促信息公开!】由【县住建局】转移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并删除原受理部门。
2021-09-06 09:02:16 【请金园世纪城公示5号楼一单元以下信息,并请住建局物管股督促信息公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移到【县住建局】处理,并删除原受理部门。
2021-09-06 08:55:23 【请金园世纪城公示5号楼一单元以下信息,并请住建局物管股督促信息公开!】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2021-09-05 11:44:53 【请金园世纪城公示5号楼一单元以下信息,并请住建局物管股督促信息公开!】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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