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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建议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1-09-06 |
信件编号: | 20210906-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电瓶车雨棚 | ||
来信内容: | 为什么现在电瓶车的雨棚不再受到交通执法部门的拆除了,电瓶车自己加装的雨棚存在着太多的安全隐患,在很多狭窄的道路上也很容易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伤害!希望交通执法部门能够把电瓶车雨棚的管理纳入常态化,让大家都有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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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21-09-10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电瓶车加装雨棚问题,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建议,我局交警部门会重视并加强形成对于电瓶车加装雨棚的常态化整治。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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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1-09-10 10:16:54 【电瓶车雨棚】信件处理完毕.
2021-09-10 10:16:54 【电瓶车雨棚】【公安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9-07 11:53:11 【电瓶车雨棚】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公安局】处理。
2021-09-06 13:01:18 【电瓶车雨棚】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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