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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书记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1-09-29 |
信件编号: | 20210929-000007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白泥镇高粱脱粒 | ||
来信内容: | 白泥镇农业部门杨雄,,杨主任,伙同外企业为了自己腰包,骗我们来脱粒高粱,来了没收了我们合同,欺骗我们干活,干完追走不给钱,什么都不认了。而且特别喜欢骗人的主任。国家出了这总干部。希望有关部门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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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白泥镇 | 回复时间: | 2021-10-1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白泥镇纪委已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核实情况为:根据白泥镇高粱脱粒的需要,鑫农腾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王兴齐联系了重庆市璧山区为民农机服务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为民农机公司)大型脱粒机对白泥镇高粱进行脱粒。白泥镇合作总社与为民农机公司约定,脱粒机运费由为民农机公司和白泥镇合作总社各负责一半,租金(含脱粒机租金和操作脱粒机人工工资)30000元/月(每天1000元),我镇预先支付对方定金2000元。2021年9月13日,脱粒机运送到白泥镇后白泥镇合作总社支付了运输费用2900元。 2021年9月15日,为民农机公司带来合同找白泥镇合作总社负责人杨雄签订,因当时杨雄出差,电话告知为民农机公司出差回来后再通知其来签合同,杨雄出差回来后通知为民农机公司,为民农机公司说合同已交给鑫农腾公司部门负责人肖鼎,到目前为止杨雄也未收到过合同。2021年9月21日,为民农机公司给鑫农腾公司部门负责人肖鼎说合同不用签了,要求把租金结算一下,以后每天按1000元计算。因当时只做了9天工,总的应支付9000元,我镇在对方来之前已支付2000元定金,剩余应支付7000元,经肖鼎与为民农机公司协商先支付5000元,剩余2000元脱粒工作后再支付。9月23日,杨雄通过贵阳银行支付了5000元。2021年9月26日,我镇高粱全部采收结束,肖鼎通知为民农机公司结账,此时白泥镇合作总社租用了为民农机公司脱粒机14天(9月13日至9月26日),但为民农机公司要求按一个月(30000元)支付租金,因此双方产生分歧,导致剩余资金还未支付。 经白泥镇纪委核实,在该事件中未发现杨雄有违规违纪、骗取钱财行为。至于双方产生分歧未支付的剩余部分资金,请您及时与白泥镇合作总社杨雄沟通对接,以便早日结清您公司的剩余资金。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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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1-10-17 19:06:14 【白泥镇高粱脱粒】信件处理完毕.
2021-10-17 19:06:14 【白泥镇高粱脱粒】【白泥镇】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10-08 09:03:36 【白泥镇高粱脱粒】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白泥镇】处理。
2021-09-29 19:48:05 【白泥镇高粱脱粒】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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