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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1-12-21 |
信件编号: | 20211221-00001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关于公积金余额 | ||
来信内容: | 请问公积金贷款条件中余额的15倍是指主贷人的余额还是夫妻双方的余额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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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12-22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贷款额度的核定除按《毕节市住房 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外,还应以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15 倍进行核定。 感谢您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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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1-12-22 15:08:41 【关于公积金余额】信件处理完毕.
2021-12-22 15:08:41 【关于公积金余额】【公积金中心】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12-22 10:03:03 【关于公积金余额】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公积金中心】处理。
2021-12-21 23:04:50 【关于公积金余额】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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