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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群众点题 | 来信时间: | 2022-12-04 |
信件编号: | 20221204-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咨询医保 | ||
来信内容: | 前段时间在微信交了一家人的医保,这几天可以用自己的职工医保代缴家人的,因经济困难,怎么把之前的钱退回来,再用职工医保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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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 | 2022-12-05 |
回复内容: |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等工作的通知》(黔税发〔2020〕6号)文件规定的退费情形为:死亡人员退费;重复缴费人员退费;因系统等原因造成误收退费;跨统筹地区参保意愿地与实际地不一致退费。您咨询所述退费原因不符合文件规定退费情形,按照规定不予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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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2-12-07 16:43:27 【咨询医保】信件处理完毕.
2022-12-07 16:43:27 【咨询医保】审核通过一条由县医保局添加的回复
2022-12-05 16:16:33 【咨询医保】【县医保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2-12-05 09:53:58 【咨询医保】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医保局】处理。
2022-12-04 18:34:08 【咨询医保】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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