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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书记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3-01-15 |
信件编号: | 20230115-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金龙派出所扣留行车证拒不承认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金龙派出所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雷江江警官扣留我的行车证,第一次打电话其回复回家找找看找到给我送来,今天打电话其大声吼骂,不承认扣留行车证事情。我们这些老百姓找不到解决办法,希望有关领导协助处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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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金龙乡 | 回复时间: | 2023-01-2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你好! 你反映的行车证问题信件已收悉,金龙乡纪委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处理。 经核,2022年9月2日,金龙乡派出所组织工作人员在金龙乡细木村小地名十三公里处开展查车工作。当日7时55分,吴琴(女、身份证号:522425198001306044、住织金县金龙乡关心村蒙子组)驾驶二轮摩托车(车牌号:贵F4D622,车辆所有人:刘涛)行驶至金龙乡细木村十三公里处,经公安机关核实吴琴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随后工作组又使用阳光警务系统对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进行状态核查,该车状态正常,因此车辆未被扣押并由当事人吴琴委托他人提供关于车辆有关合法手续后于当日取回,通过查阅金龙乡派出所2022年9月2日查车时关于当事人随身物品的登记台账,吴琴当时随身登记物品为现金963元,洗面巾一块,随身物品中无车辆行驶证,吴琴随身物品金龙乡派出所已按程序返还给其本人。你反映的问题查无依据证实。 最后,感谢你对金龙乡纪委工作的支持,祝你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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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3-01-27 19:12:45 【金龙派出所扣留行车证拒不承认】信件处理完毕.
2023-01-27 19:12:45 【金龙派出所扣留行车证拒不承认】【金龙乡】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3-01-16 12:18:51 【金龙派出所扣留行车证拒不承认】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金龙乡】处理。
2023-01-15 11:00:40 【金龙派出所扣留行车证拒不承认】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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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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