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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3-11-01 |
信件编号: | 20231101-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关于在省人民医院急诊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叫杨刚,一名现役军人,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由于肝硬化,现在导致胃出血,在贵州省人民医院治疗,由于没有床位,目前在急诊科等候治疗,每天治疗费用高达大几千块,全是自费,家庭正常参加农村医疗的,属于贫困户,请问这种情况,能报销吗?望领导回复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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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 | 2023-11-04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根据来信,现将该问题作如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规定,可以报销。需要医院提供急诊抢救证明书、费用清单、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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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3-11-06 08:55:37 【关于在省人民医院急诊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信件处理完毕.
2023-11-06 08:55:37 【关于在省人民医院急诊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审核通过一条由县医保局添加的回复
2023-11-04 10:54:09 【关于在省人民医院急诊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县医保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3-11-02 08:50:35 【关于在省人民医院急诊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医保局】处理。
2023-11-01 11:49:19 【关于在省人民医院急诊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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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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