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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县长信箱 来信时间:  2024-01-02
信件编号:  20240102-0000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织金水乡高物管费,高停车费
来信内容:
 我谨代表四号地块业主投诉织金县山禾源水乡四号地 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只是三级物管,放出高价物管费,高价停车费,
第一天还扬言说装修必须要找有资质的装修公司且需交纳五万元保证金,后面业住去反应,不得已发出通告简化程序接房,问延期6个月交房,得有个说法,没人出来解释,只说让业主去起诉吧。
  现诉求1:延期交房违约金
2:物业费收费过高及停车费收费过高
诉求就是要求解决这几个问题,若没得到实质性解决,本小区业主将向市级人民政府反映,还是没解决再向省级人民政府反映。
回复
回复单位:  县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4-01-0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一是房开公司无权为业主指定装修公司,更不能收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我局已督促房开公司整改。二是房开公司必须按合同约定交房给买房人,若房开公司不按合同约定交房,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关于物业费过高问题,房屋交付入住后,若业主发现物业服务质价不相符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整改。入住达一半以上或交付入住满2年入住达20%后,召开业主大会重新与物业服务公司约定服务事项和价格。四是关于停车费过高问题。《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织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织发改价管〔2019〕03号)中规定,收取相应的停车服务费(即住宅小区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全体业主共有的其他场所停放车辆),有关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在本小区公示后执行;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共同议定,在本小区公示后执行;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政府指导价,在本小区公示后执行,政府指导价包月停放的小型汽车室外停车场不得超过120元/车·月,室内停车场不得超过250元/车·月(含管理费),其他中大型和超大型车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4-01-08 09:38:18 【织金水乡高物管费,高停车费】信件处理完毕.
2024-01-08 09:38:18 【织金水乡高物管费,高停车费】审核通过一条由县住建局添加的回复
2024-01-05 15:10:10 【织金水乡高物管费,高停车费】【县住建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1-04 09:30:19 【织金水乡高物管费,高停车费】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住建局】处理。
2024-01-02 14:09:33 【织金水乡高物管费,高停车费】新信件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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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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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