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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01-20 |
信件编号: | 20240120-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低保户患重病寻求政府救助 | ||
来信内容: | 我是一名大四学生,今年12月被查出患有重型再障,PNH医生建议造血干细胞移植,费用高昂,需要准备几十万,但是家庭贫困,无法负担,所以向政府寻求帮助,望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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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4-01-2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你好! 根据《织金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织府办〔2016〕222号)第二章救助对象第五条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第(一)点及第三章临时救助标准第六条第(三)点: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我县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家庭人口等因素,参照织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1—6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对有当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或有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流动人口申请临时救助的,由户主或个人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程序调查审核审批。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反馈的情况,请致电织金县民政局(0857-7626473)。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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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4-01-29 09:17:57 【低保户患重病寻求政府救助】信件处理完毕.
2024-01-29 09:17:57 【低保户患重病寻求政府救助】审核通过一条由县民政局添加的回复
2024-01-26 15:24:40 【低保户患重病寻求政府救助】【县民政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1-22 09:23:06 【低保户患重病寻求政府救助】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2024-01-20 18:31:36 【低保户患重病寻求政府救助】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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