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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02-28 |
信件编号: | 20240228-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织金民康精神病院未发放工资 | ||
来信内容: | 姓名:祝应海 入职时间:2023年9.26至2024年2.4日 岗位:护士 联系电话:15721743468 拖欠单位名称:织金民康精神病院 金额:2500 举报证据,未收到工资,事情经过就是,因为我从2023 年9.26开始去的医院上班,然后到2024年2月。就2月份转正了一次,这期间都五个月了,一直未转正,然后拿的工资一直都是2500试用期的工资,这期间已经五个月了,就叫我去转正了一次,辞职之前我也一直问了他们,未转正多久可以辞职,他们给我的回复一直都是一个月才能走,我是因为五个月了一直拿试用期工资所以我不愿意干了,交了辞职报告我就走了,现在医院就以未收到我的辞职报告为由,未收到2024年1月份工资,辞职报告我也交到了护理部,也有护理部人员收到了我的辞职报告,然后医院那边说的就是,我交了辞职报告未满一个月就不给我发工资,交了辞职报告我就回家了,2024年1月工资未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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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卫健局 | 回复时间: | 2024-03-04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于2023年9月26日-2024年2月3日通过应聘到织金县民康精神病院工作,在应聘时,院方告知过您试用期为1-3个月,您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在试用期内向医院院提交转正申请,并通过转正考核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您在试用期内向医院提交了转正申请,但未通过转正考核。您于2024年2月4日在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离岗,且未将您在医院领取的物品进行归还医院,所以医院对您的工资暂缓发放,建议您及时和院方联系,完善交接手续后,由院方补发拖欠您的工资。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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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4-03-05 11:02:07 【织金民康精神病院未发放工资】信件处理完毕.
2024-03-05 11:02:07 【织金民康精神病院未发放工资】审核通过一条由县卫健局添加的回复
2024-03-04 15:45:36 【织金民康精神病院未发放工资】【县卫健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2-28 14:35:59 【织金民康精神病院未发放工资】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卫健局】处理。
2024-02-28 09:54:49 【织金民康精神病院未发放工资】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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