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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03-16 |
信件编号: | 20240316-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乱收费 未送达目的地 | ||
来信内容: | 2024年3月15日晚20:45左右,贵FD05815三甲收费站郭家餐馆到半岛温泉大树子旁,师傅把我送到金玉龙城里面就喊我下车了 下车给我收取12元乘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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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 | 2024-03-2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 经我局调查取证,您反映情况属实,贵FU5910出租车驾驶员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我局责令通安公司对当班驾驶员况林作出以下处 罚: 1. 批评教育; 2. 责令学习《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管理规定》; 3. 扣除当月安全服务奖励 200 元。 感谢您对织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织金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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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4-03-21 10:29:46 【乱收费 未送达目的地】信件处理完毕.
2024-03-21 10:29:46 【乱收费 未送达目的地】审核通过一条由县交通运输局添加的回复
2024-03-21 09:40:13 【乱收费 未送达目的地】【县交通运输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3-19 09:35:56 【乱收费 未送达目的地】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交通运输局】处理。
2024-03-16 08:44:22 【乱收费 未送达目的地】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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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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