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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书记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03-17 |
信件编号: | 20240317-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申请老小区改造项目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双堰街道太平社区教师新村建设于2008年,因旧失修,无人管理,造成墙面大面积脱落,围栏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据小区居民了解,在全县范围内同一年修建的小区都由政府部门牵头改造,不知太平社区教师新村小区何时能改造,望领导答复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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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24-03-1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要求,县住建局对全县包括太平社区教师新村在内的老旧小区均开展了前期摸排。经核实,太平社区教师新村建设于2005年11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社区建设处通知要求,和2024年1月5日《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增补工作的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建成时间在2000前的城镇老旧小区全部改造;二是2000年至2005年前(不含2005年)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不能超过改造总量的15%;三是2005年以后(含2005年)建成的不能申报。经文腾街道、双堰街道排查,太平社区教师新村建成于2005年11月,故不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条件。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沟通汇报,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条件放宽,我局一定及时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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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4-03-20 12:22:50 【申请老小区改造项目】信件处理完毕.
2024-03-20 12:22:50 【申请老小区改造项目】审核通过一条由县住建局添加的回复
2024-03-19 18:04:47 【申请老小区改造项目】【县住建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3-19 09:37:37 【申请老小区改造项目】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住建局】处理。
2024-03-17 13:20:45 【申请老小区改造项目】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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