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民生在线
欢迎来到监督投诉互动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网友来信
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4-03-18
信件编号:  20240318-0000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金北社区不作为
来信内容:
 我们位于法星路五小对面有一块空地,三年前金北社区找到我们说要修幼儿园,叫我们支持教育的发展。没说要修菜市场。现在是一楼菜市场二楼私人幼儿园。给我们写保证三年东方之花交不了房给我们,就拿水乡给我们。答应三年后给我们房子,现在三年多了,金北社区总是叫我们开会,没有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金北社区开会是上班,我们去开会.解决不了问题是.浪费时间。希望在叫去开会能解决问题!
回复
回复单位:  文腾街道 回复时间:  2024-03-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接到转办信件后,文腾街道成立专班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反映实际情况为:2020年6月,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文腾街道启动金北幼儿园项目征地工作,征地标准按照《织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东方之花国际广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织住建〔2015〕24号)执行,涉及土地1:0.75进行置换补偿,也就是1㎡土地置换0.75㎡住房。金北幼儿园项目用地涉及群众23户,征地面积共2442.67㎡,需补偿安置住房1926.33㎡(24套)。2020年9月止,23户群众与东方之花国际广场房开签订了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安置房屋位于东方之花国际广场2号楼C、D单元和3号楼,过渡期为36个月。超期未交房的甲方按照征收土地置换房屋面积支付过渡费,支付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计算。当时,由于省、市将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动态跟踪督查,县人民政府要求2020年11月底前幼儿园竣工验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根据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传达并贯彻县的精神和要求,由文腾街道办事处向被征地群众做出承诺:若贵州东方之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由丙方(文腾街道办事处)会同县人民政府回购房屋对被征地群众进行安置,回购房屋范围为:山禾源水乡1号、2号、4号地块。
三年多以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文腾街道、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组建了工作组开展对东方之国际花广场规划红线范围剩余房屋的动迁工作,均无效果和进度。主要原因:一是东方之花国际广场从原老城关镇就开始征地拆迁并施工建设,主要由东方之花房开公司自主拆迁,由于征拆补偿工作不够严谨,在补偿标准相对较高的情况下对一些群众继续提高补偿标准,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且房开公司对剩余征拆对象均做过动迁工作,谈过补偿意见,甚至部分群众手里面还有当时征拆工作组计算补偿的依据,要求按照原来征拆工作组和他们计算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二是剩余征地拆迁对象对东方之花房开公司不信任,担心拆迁以后难以得到有效安置,这也是工作难以推动的原因之一。
2023年9月起,该群体多次到社区和街道进行反映,要求房开按照协议约定尽快安置住房,社区和街道耐心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并将该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后经县人民政府组织住建、自然资源、文腾街道、房开公司等部门(单位)于2024年1月份集体接访了该群体群众代表,明确先期领取9个月安置过渡费,承诺3月份开始开工建设。目前为止领取过渡费的安置对象11户,未领取安置过渡费的12户。
为妥善解决金北幼儿园已征用土地群众住房安置和解决东方之花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3月4日下午,文腾街道党工委书记冯维华同志召集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文腾街道、金北社区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会商东方之花国际广场规划红线剩余房屋拆迁事宜。组建了东方之花征拆工作组开展了摸底工作,目前摸底工作已结束,正在拟写情况报告,待与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东方之花房开公司会商后,形成专题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安排工作组对未领取安置过渡费的12户群众做思想工作,先领取9个月的安置过渡费;
二是征拆方案确定以后,立即着手拆迁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动工建设。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4-03-25 08:45:59 【金北社区不作为】信件处理完毕.
2024-03-25 08:45:59 【金北社区不作为】审核通过一条由文腾街道添加的回复
2024-03-22 14:51:14 【金北社区不作为】【文腾街道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3-19 09:34:22 【金北社区不作为】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文腾街道】处理。
2024-03-18 12:45:21 【金北社区不作为】新信件
来信者评价
来信者评价:
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