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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县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11-14 |
信件编号: | 20241114-00000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不退订金 | ||
来信内容: | 10月初与织金县大班装饰公司签订装修意向合同,付订金10000元,因为后期报价问题,不符合预期,准备退款,现在他们只退4000元。他们态度强硬,要求接受这个方案,负责人拒绝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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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24-11-2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目前您已与装修公司初步协商,将1万元订金在织金县大班装饰公司选购家具家电等物品,但最终因价格问题没有协商一致。我局已督促织金县大班装饰公司再次与您进行协商,双方将价格协商一致后将1万元定金在织金县大班装饰公司选购家具家电。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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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4-11-25 10:32:16 【不退订金】信件处理完毕.
2024-11-25 10:32:16 【不退订金】审核通过一条由县住建局添加的回复
2024-11-22 19:03:52 【不退订金】【县住建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11-19 15:49:07 【不退订金】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移到【县住建局】处理,并删除原受理部门。
2024-11-15 16:09:52 【不退订金】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2024-11-14 12:58:21 【不退订金】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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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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