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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9-10-07 |
信件编号: | k20191007-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杨启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 | ||
来信内容: | 【姓名:杨启荣】【资金类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19-07-19】【金额:1458.00】【家庭地址:织金县鸡场乡丫口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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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9-10-2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调查结果如下:杨启荣户,家庭共同生活人口12人,享受低保人口3人,于2019年3月份低保提标核查继续享受,月享受低保金1450元。其子杨进、杨帅、杨爽,长媳陈九英、次媳杨志秀均外出务工,月收入=20元/小时×8小时×5人×25天=20000元,孙子孙女5人无劳动力,现杨启荣户已购买有雪佛兰小轿车1辆。根据调查结果,杨启荣户不符合享受保障待遇,鸡场乡已取消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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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9-10-21 11:37:53 【<快速投诉>杨启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2019-10-21 11:37:53 【<快速投诉>杨启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19-10-07 11:42:25 【<快速投诉>杨启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2019-10-07 11:42:25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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